财政部:增加和调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

时间:2023-12-06 17:36:14 推荐 316

(记者 欧阳剑环)财政部网站12月6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于“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的决策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等法律法规,财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修订起草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治理方法》),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保基金法规制度,规范投资行为,支持全国社保基金更好保值增值。

依照起草讲明,在投资范围方面,《治理方法》将此前专项批复进行整合,并适当优化调整投资范围,兼顾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需要。《治理方法》中共有十一类产品和工具,要紧调整包括:一是纳入历年专项批复内容,具体包括同业存单、政策性和开辟性银行债券、地点政府债券、企业债、债券回购、直截了当股权投资、产业基金、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优先股、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二是结合金融市场进展变化,参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增加和调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具体包括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养老金产品等。三是依照金融市场进展,适当增加套期保值工具,具体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权等。此外,明确社保基金会直截了当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符合条件的直截了当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优先股,经批准的股票指数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