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实施总量调控治理

时间:2025-08-23 14:18:23 推荐 392

工业和信息化部8月22日消息,工信部、国家进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日前联合公布《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治理暂行方法》。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稀土是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人介绍,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辟利用稀土资源,2024年6月,国务院公布《稀土治理条例》,其中规定国家对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具体方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进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

方法明确,国家对稀土开采和稀土矿产品的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治理;稀土生产企业应当在获得的总量操纵指标范围内从事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

总量操纵指标下达程序方面,方法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进展改革委研究拟定年度总量操纵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将总量操纵指标下达稀土生产企业,并通报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

总量操纵指标执行方面,方法要求稀土生产企业对本企业的总量操纵指标执行事情负责。稀土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向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总量操纵指标执行事情。稀土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稀土产品流向信息,并录入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方面,方法规定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违法行为查处事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省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时将本行政区域内总量操纵指标监督检查总体事情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稀土生产企业违反本方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核减下一年度总量操纵指标。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