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机构 自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

时间:2025-03-29 15:40:18 推荐 723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3月28日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对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要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通知》提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信息化改造,实现科室间信息互通。原则上,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探究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线上结算”等便民措施。

《通知》提出,鼓舞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结合个人征信体系等信用工具,逐步探究面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就诊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便民方式和信用就医结算方式,切实减轻患者就医时的预交资金压力。

《通知》表示,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实施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进展。落实医保预付金治理方法,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资金周转压力。经过医药集中带量采购,降低公立医疗机构药耗成本。加快推进医保挪移支付。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效率,缩短医保基金结算时刻。推动建立健全参保人员信用治理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风险治理。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