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车况认定标准尚需统一

时间:2025-03-21 11:08:05 推荐 467

本报讯3月1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涉二手车买卖纠纷案件审理事情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近年来涉二手车买卖引发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理事情。

据了解,在二手车买卖引发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中,新能源二手车交易增多,二手车车况认定标准难以统一等新焦点、新咨询题值得关注。

发布会上,该院通报五起典型案例,包括“隐瞒重大事故事情销售二手车,法院判决商家退一赔三案”“未全面告知车辆部件信息,商家应赔偿消费者相应损失案”“中介人因其未能规范操作造成出卖人未收到车款的,应承担相关责任案”等。其中,“隐瞒重大事故事情销售二手车案”,法院经过惩罚性赔偿警示二手车经销公司认真全面审查车辆状况,如实客观向消费者告知,避免增加各方损失;“未对可能引发歧义的内容作出准确全面解释讲明案”,法院经过判决经销公司对其含糊陈述、未解释讲明造成消费者知情权受损的行为承担责任,催促相应主体规范自身宣传行为,充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法官建议,消费者应增强法律和风险意识,购车时认真审阅合同,要求出卖人提供车辆维修历史记录。出卖人应如实告知车辆基本事情和性能缺陷,关于车辆存在抵押、查封、背户车情形或者其他权利纠纷应当向其他主体明确告知,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中介人应全面履行中介义务,勤勉、专业地核查车辆状况,并忠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报告所了解的信息,为消费者提供更为高质的服务。(工人日报记者任青)

来源: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