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加强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监管
证监会8月22日消息,针对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浮现的咨询题和风险隐患,证监会制定了《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治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自10月9日起实施。
证监会表示,此举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对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进展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监管,指导期货公司合规有序展业,保护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
暂行规定共十八条,加强对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的全过程监管。包括界定互联网营销活动范围、强化营销内容审核、明确营销制度与部门、加强营销人员与账号治理、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治理、加大客户保护力度、明确开展互联网营销活动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等。
前期,证监会就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暂行规定的基本思路和要紧内容基本认可。经认真研究,证监会对与暂行规定相关的要紧意见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后续,证监会将做好暂行规定落地实施工作。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