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拟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压实平台企业、入网食品销售企业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8月12日消息,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治理,压实平台企业、入网食品销售企业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网络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23条,从治理人员配备、治理机制运行、监督治理及法律责任等多维度强化平台企业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网络食品安全治理要求。
强化治理责任方面,要求平台企业催促其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按照统一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治理责任与义务,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应配备有相应能力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治理人员。
完善治理机制运行方面,规定平台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加强监督治理方面,规定市场监督治理部门要将平台企业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事情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平台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治理人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点市场监督治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赋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