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诉前女友返还61.4万转账被驳回_男子起诉前女友返还60多万被驳回 法院:在交往过程中的自愿赠与
今天给各位分享男子起诉前女友返还61.4万转账被驳回_男子起诉前女友返还60多万被驳回法院:在交往过程中的自愿赠与,其中也会对大伙儿所不明白的内容进行解释,假如能解决您现在面临的咨询题,别忘了关注哦,现在开始吧!
自2020年9月以来,甄俊(化名)与郝美(化名)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在随后的三年同居日子中,两人之间存在着大量的资金互动,互相转账。但是,双方在2023年7月发生了争吵,导致甄俊发现被郝美从微信联系人中移除,他们的恋爱关系宣告终结。同年10月,甄俊以婚姻目的未能实现以及郝美不当得利为由,将此事诉诸法院,请求郝美归还恋爱期间他向她转账的共计61.4万余元及其产生的利息。
面对指控,郝美反驳称这61.4万元的转账涉及恋爱期间多种法律关系,包括共同日子消费、赠送、合作和补偿等,并非不当得利。并且,郝美提供了证据表明,在恋爱期间,她曾向甄俊转账总计42.6万余元,并承担了双方共同日子所需的房租等开销。
深圳南山区法院通过审理指出,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包含了深厚的情感因素。当双方未能步入婚姻殿堂,一方要求返还财产时,不能仅凭财产数额做推断,而应当遵循善意原则、诚实信用等法律规定,综合考量金钱用途、交往时长、双方的经济能力和消费水平等因素。
在这起案件中,由于双方恋爱关系持续时刻较长同时共同居住、共同日子,郝美真的也有向甄俊转账的事情,并出示了证据证明甄俊给她转账的钱款用于双方的日子开销、甄俊在其工作地方的消费、以及甄俊对她的补偿等。但是,甄俊并未能充分举证这些转账是基于结婚为前提条件的赠与,也无法充分证实其某些大额转账的具体用途。甄俊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出于交往需要进行了多次转账,郝美于是获益的行为并不缺乏法律依据,故应视为赠与合同纠纷。
据此,法院认定甄俊向郝美的转账属于双方交往过程中的自愿赠予行为,最终判决驳回甄俊的所有诉讼请求。目前,这项判决差不多生效。(文/记者:章程通讯员:胡旬子、张琳岚)
对于男子起诉前女友返还61.4万转账被驳回_男子起诉前女友返还60多万被驳回法院:在交往过程中的自愿赠与的内容小编就阐述到这个地方了,希望本篇的信息可以解答大伙儿目前的疑咨询,想要更多最新的内容记得关注哟!
来源:多特软件站